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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16

【通讯园地】广西基层政法工作动态(123)【南宁、桂林、梧州、防城港、钦州、贵港、崇左】

  原标题:【通讯园地】广西基层政法工作动态(123)【南宁、桂林、梧州、防城港、钦州、贵港、崇左】

  600w+观看量,14w+小心心,900+评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近期推出的主题为“拒不执行必受严惩”的两条相关抖音短视频创佳绩,无论是单条观看量、点赞数还是点赞率都打破该院进驻抖音平台以来的各项记录,在全社会再次掀起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冲刺阶段宣传新高潮。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了进一步凝聚共识,在全社会营造破解执行难的良好舆论氛围,兴宁区法院于今年7月18日推出了主题为“拒不执行必受严惩”的抖音短视频,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将暴力抗法真实现场画面还原,搭配法院公开宣判拒执罪的场景,生动却不失威严的告诫全社会暴力抗法,拒不执行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决心和信心。视频一经推出,就受到众多“抖友”的关注,大家纷纷点赞,评论。不到12小时,该条抖音短视频点阅量就突破百万,小心心也首次破万。抖友们纷纷留言评论,对暴力抗法行为严厉谴责,对执行法官挺身而出点赞,对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执行为表示支持肯定。目前,该条抖音短视频观看量已达495w+,收获8.2w+小心心。

  从首次入驻至今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兴宁区法院抖音官方号共发布抖音短视频25部,其中涉及执行工作短视频13部,总观看量达988.2w,共拥有粉丝2w+,收获小心心17.4w+。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继续通过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丰富多彩又不失法治教育的宣传工作,以传递司法正能量的内容强力扩大人民法院在年轻人群中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营造破解执行难、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舆论氛围。

  2018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巡查第一巡查组第二小组组长李晓一行6人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轩和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武斌等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到防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巡查。

  巡查组听取了防城区法院2016年以来的执行工作基本情况汇报,防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柽开重点汇报了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各项措施和做法,一是坚持党委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党委驾驭全局及综合协调的作用;二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坚持务实创新,不断提升执行实效,重点强化查控前移、繁简分流、惩戒措施和执行宣传等四个方面,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随后,巡查组通过抽查执行案卷、检查执行信息节点录入情况、现场查看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情况、询问执行法官等多种方式对防城区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深入巡查,并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之处当场作出了针对性指导。

  巡查结束后,巡查组将巡查结果进行了反馈,在肯定防城区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的同时,还针对完成第三方评估验收提出了相关指导。刘柽开表示,防城区法院将以最诚恳的态度接受巡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最有力的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敢打必胜的信心冲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确保顺利通过“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并以此为契机,正视存在问题,着力整改,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8月11日上午,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学强带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法学会有关领导干部一起来到合浦县人民法院看望慰问正在利用周末时间加班的执行干警,并为干警们带来了饮料、面包和饼干等慰问物品。

  在合浦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新永的陪同下,庞学强走进执行局各办公室及档案室,看望慰问工作中的干警,或查看工作台账,或翻看执行卷宗,或观看干警录入节点、扫描卷宗材料等,每到一个办公室,庞学强都亲切地问候干警们并详细了解他们正在做的工作。

  庞学强表示,合浦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们这种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精神值得嘉奖,希望干警们继续保持这种饱满的工作热情,再接再厉,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各项工作,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

  今年5月份以来,为完成第三方评估各项指标任务,合浦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利用晚上和周末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进行查漏补缺,来自其他部门的30多名法官助理、书记员也加入其中,与执行干警并肩作战,全院上下齐心协力,全力以赴,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拼搏、奋斗。

  为进一步增强瑶乡群众防邪、反邪思想意识,营造浓厚的反邪防邪社会氛围,积极构建“崇尚科学、反对”共创平安瑶乡,近日,蒙山县委政法委、县防范办在长坪瑶族乡开设“法治课堂”,

  当天,由长坪瑶族乡人大主席授课,给代表详细讲解了“什么是”“的社会危害”等内容,通过让人大代表知情明了,再由代表传递给广大群众,层层递进,更进一步的加深代表与群众对的理解,促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看清了各类组织散布愚昧、危害社会、毒害群众的罪行。

  同时,该乡在辖区5个村设立了11个反宣传栏,全部更换新版反内容宣传画,人大代表不定期组织瑶族群众宣传讲解,并入户走访进行反宣传,帮助乡党委、政府对具体情况有更深入的摸底了解。大大增强了瑶胞群众“人人反邪、家家反邪”的意识,让“远离,拒绝”的理念深入人心。

  2018年8月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玉杰率考察组8人到宁明县人民检察院考察信息化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协作等工作。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保强,办公室主任蒙慧兰陪同考察。

  王玉杰一行参观了宁明县检察院。随后,双方围绕信息化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协作、队伍管理、信访维稳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宁明县检察院检察长冯荣飞简要介绍了宁明县情况,和宁明县检察院近几年的工作情况。

  霍城垦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力作为结对友好单位介绍了霍城垦区检察院基本情况及工作情况。霍城垦区检察院转隶后仅有14个编制,目前仅有10名干警,人少案多,维稳工作压力大,但是干警们奋发有为,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六项国家级荣誉,还先后涌现出了两名全国优秀公诉人。

  座谈会上,王玉杰作了讲话,他希望新疆与崇左两地检察机关要开展更多的交流合作,特别是维护稳定、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要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深度广泛交流。同时他要求结对友好的各基层院,今后继续加大交流合作,创新发展,真正把结对友好单位的意义体现出来。

  最后曾保强做会议小结。他提出,希望两地检察机关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特别是结为友好院以后要加强互动与交流,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推动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为了更好地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优化监管环境、改造环境,8月10日上午,桂林城郊检察院与桂林监狱召开2018年上半年联席会议,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玉明,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留相、驻桂林监狱检察室全体干警以及桂林监狱相关领导出席本次会议。

  会上,检察室主任代向红对检察室2018年上半年工作做了总结回顾,并就上半年检察室在监狱日常检察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工场的管理力度和对罪犯的矛盾排查工作,减少监内伤害事件发生,防止安全隐患。二是严厉打击狱内“黑恶势力”或倾向性苗头,确保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和监内安全稳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违禁物品的管理力度。四是继续做好受减刑政策影响情绪低落罪犯的思想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蒋玉明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城郊院司法体制改革、驻监驻所检察、检察队伍建设等情况,并对该院驻桂林监狱检察室上半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桂林监狱对驻监检察室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希望监狱能与检察室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一次性领完判决钱款,申请执行人说“这感觉线日,在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钦南区犀牛脚镇新联社区居民委员会某居民小组组长刘某当场拿到了被执行人李某交来的72000元现金。拿到钱的那一刻,刘某激动地抓着执行干警余凤银的手说“心里踏实了”。

  事情得从2013年说起。2013年1月1日,钦南区犀牛脚镇新联社区居民委员会某居民小组(以下简称居民小组)与苏某、李某签订了《承包大榄坪土地协议书》,双方约定由居民小组将总面积约为60亩的土地承包给苏某、李某俩人从事养殖业,由其俩人支付租金,租金每年为72000元,承包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双方还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签订协议之日起,苏某、李某交清2013年的租金,以后每年2月28日之前交清当年的租金”。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苏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前两年的租金,可到了2015年,苏某、李某二人并未按合同约定于当年的2月28日之前如期交付租金。之后居民小组虽多次催交,但苏某、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为此,居民小组向钦南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苏某、李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2015年的租金72000元及逾期利息。后钦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由被告人苏某、李某共同支付给原告钦南区犀牛脚镇新联社区居民委员会某居民小组租金72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余凤银经过走访查明,土地从2013年就一直由苏某、李某二人合伙承包,2014年之后虽然二人内部经过协商,决定改由苏某独自承包,李某退出承包,但李某未将自己退出承包的事情通知居民小组,亦没有征得居民小组的同意,故这72000元应由苏某、李某连带赔偿。同时查明,苏某是李某的姐夫,李某的退出,主要是基于家庭和经营上的考虑,并非是二人合作不来。了解清楚情况后,执行干警余凤银认为,被执行人之间存有亲戚关系,如果采取强制执行,一来执行金额难以对半扣划,二来如果强制执行其中一人的钱款,可能会造成苏某、李某二人之间心生间隙,使得二人之间产生难以修复的裂痕。故余凤银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执行,而是转向从执行和解寻找突破口,深入结合具体案情来研究解决方案。

  但当执行干警余凤银第一次找到苏某、李某俩人进行调解工作时,李某表现出了强烈的抗拒态度,扬言“我早就退出了,而且退出时租金也已结清,现在承包的土地租金已经不关我的事了,有判决我也一分钱不给。”苏某则表示“自己目前经济状况困难,无法独立支付72000元,既然裁判文书判令二人一同承担,那么李某就要给钱,不然他也不会给。”俩人情绪激动,态度也强硬,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经过接触,余法官意识到,要想找到突破口,就得从李某身上下功夫。于是开始“对症下药”,多次单独找到李某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方面既让李某知道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严厉后果,拒不执行可判刑,同时也会影响到他和苏某之间的感情;另一方面则从信誉方面来分析问题:既然签订了租赁合同,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虽然李某和苏某约定退出承包土地,但其未将退出承包的事情通知居民小组,亦没有征得居民小组的同意,那么,合同仍是有效合同,其跟苏某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最终,经过一个多月耐心细致的工作,李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答应想尽一切办法与苏某一同偿还租金。8月7日,被执行人李某带着72000元现金来到了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余凤银的见证下,当面将这72000元现金交到了申请执行人钦南区犀牛脚镇新联社区居民委员会某居民小组组长刘某的手里。至此,案件圆满和解执行完毕。

  7月份以来,为有效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引导贫困户自主发展扶贫产业,港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精准扶贫产业奖补政策。

  该院帮扶检察干警们利用入户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宣传奖补程序、对象、项目、标准等信息,提高贫困户对政策的知晓率。该院还充分发挥帮扶联系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现场核查、拍照、指导贫困户填写申请表等,鼓励和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申报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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