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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02

短视频受法律保护也要为再创作留空间

  剧迷解析电视剧《甄嬛传》华妃一角的头饰,游戏《王者荣耀》用户直播“上王者”(上升段位)过程,粉丝剪辑偶像高光时刻“安利”给观众……这些来自短视频网站上的再度创作作品,究竟是合理再创作,还是对原作的侵权?

  昨天下午,浦东新区法院召开关于文创版权保护司法问题研讨会。现场,法学界和司法界专家从立法目的与司法实践相结合角度指出,文创版权保护指向保护和利用两大主题,只有共担责任、共享收益,才能真正实现对文创产业的保护与推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介绍,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使用他人作品,是构成侵权还是合理使用的界定,采取穷举法,即列出属于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通过司法审判中的个案,去推动法律界和全社会对文创版权保护的深入理解”。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许春明则认为,应该从对版权保护客体的认定出发,即到底什么是作品?厘清客体,是界定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以体育赛事直播为例,对赛事的记录和直播可以构成视听作品已成为一种共识,因为机位设置、镜头表达方式、精彩镜头捕捉等方面,都满足法律对“视听作品”的定义。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丛立先教授认为,《著作权法》的修订,代表了文创作品的载体从文字、多媒体到视频的变迁;当下,文化创意产业的创作和传播效率都发生了颠覆性的提升,这需要司法界在坚持成文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改革和调试。

  对于作品的合理使用界定问题,要坚持法律视角同时兼顾产业视角。丛立先强调,合理使用是指对整体社会进步有积极意义,而不是为了照顾某一个行业或某个公司。

  而视听作品权利人和短视频网站之间的“纠结”,其内生逻辑在于利益是否得到平衡。许春明认为,短视频网站有能力有技术,可以从利益平衡和产业发展角度寻求视听作品权利人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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