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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03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发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旅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山海相拥、人文荟萃,是全省唯一集山、海、港、平原、丘陵、湿地等自然资源于一体的城市,具备众多高品质的旅游景区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9年以来,部分旅游景区已引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旅游产品品质、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丰富旅游景区服务业态和产品供给,推动“江苏省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区”中远期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实施,自2020年起在全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坚持创新守正、聚焦融合发展,加强各部门通力合作,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把传承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提升旅游景区品质结合起来,结合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建设,紧贴消费市场、加快设施建设、创新发展形式、搭建支撑平台、完善保障措施,努力构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旅游景区内涵、提升文化旅游项目品质,以旅游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的良好格局。

  到2020年底,全市11家5A、4A级旅游景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普及;到2021年,全市15家以上3A级旅游景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普及;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使之成为提升旅游景区文化内涵、项目品质的重要元素,旅游景区成为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工作成为文化和旅游共生相长、互利共赢、良性互动的重要途径。

  立足全市主要旅游景区,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全面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工作,丰富文旅产品研发、生产、供给,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衍生品覆盖面。

  (一)坚持双向选择原则。旅游景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度,互相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合作对象进行深入结合。要着力体现区域特色性,避免近距离同质化雷同,找到两者结合的最佳形式。

  (二)坚持乡土原真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工作要切实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性和原真性,突出乡土特色,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本区域旅游景区与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

  (三)坚持公益为先原则。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充分体现公益性、可及性,给予相关政策扶持,作为旅游景区新增景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同特点和旅游景区的不同类型,实施分类指导和“嵌入式”引导,选择十大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驻载体和展现形式。

  (一)文本开发形式。根据旅游景区特点,围绕“西游文化、海洋文化、康养文化”定位,通过景观设计和景点文化包装,将民间文学、民俗风情等融入旅游景区的规划、开发,以游客接待中心宣传册、景物景观、旅游服务设施和导游词为载体,以集中展示、导游讲解为手段,丰富景区门头内涵。

  (二)舞台表演形式。通过在旅游景区设立舞台、剧场、演出团队等形式,鼓励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具有表演性的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景区进行展示展演。

  (三)互动体验形式。通过在旅游景区设立大师工作室、传承人手工作坊、场馆等形式,主打传统美术、传统技艺手工艺品生产项目在景区设立制作、生产、表演、销售现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体验性和参与性。

  (四)商品展销形式。鼓励开发代表本区域特色的民间剪纸、面塑、泥塑、木版画、木雕、根雕、贝雕、麦草画、柳编、棕编、传统美食、传统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在旅游景区设立展销专柜、“连云港非遗”专卖店销售。

  (五)节事活动形式。结合地域文化特征,在旅游景区举办民俗、仪式及节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和当地群众及游客参与度,集聚人气、促进消费、拉长旅游时间线。

  (六)宣传展览形式。以宣传促销体系为载体展现景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的成果,充分发挥景区门票、游客须知、电子触摸屏、宣传手册等平面传播功能和作用,通过集中展示、展览布设等手段,使其成为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的平面载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景区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线上”推广系统日常产品推送的重要部分,加强“线上”非遗旅游产品供给。

  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持续打造“非遗+旅游+研学”融合发展平台。充分梳理集聚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文旅资源整合,协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应用普及。

  (一)提供支撑平台。旅游景区要主动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搭建支撑平台,完善坚实的物力保障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要积极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工程提供坚实的才力保障。

  (二)精心规划设计。文化企业和旅游景区要加强挖掘、整理、创编、研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演艺节目、旅游商品,明确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的场次、方式、品种,精心制订详细实施方案,确保取得良好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旅游景区工作纳入旅游精品线路,作为旅游开发亮点给予重点推介,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加强推广力度,使其成为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基地。

  (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和旅游经济融合发展新形式,培育新型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应将其作为旅游资源开发、文化产业发展、旅游产业推广的较为重要的内容,探索推出更多的非遗旅游路线、研学路线、美食路线等,推动非遗衍生品向旅游特色产品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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