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抖音成功案例 > 法学博士起诉抖音侵犯个人信息案胜诉 抖音回应称将上诉
2020
08-11

法学博士起诉抖音侵犯个人信息案胜诉 抖音回应称将上诉

  重庆法学博士生凌某某起诉抖音侵害个人信息案有了最新进展。7月30日,北京法院就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抖音App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对凌某某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构成侵权,需书面道歉并赔偿5000余元。“抖音会上诉。”字节跳动法务相关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抖音上的用户通讯录信息是由用户上传的,抖音遵循监管对于网络运营者留存数据时间的要求。对于判决结果,凌某某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更希望抖音能更注重对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

  一年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对重庆法学博士生凌某某起诉抖音App的运营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该案中,原告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后,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凌某某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及隐私构成侵权。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凌某某的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属于个人信息,被告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并存储凌某某的上述个人信息,构成侵权。凌某某的上述信息不具有私密性,同时,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推荐有限的“可能认识的人”,不构成对凌某某生活安宁的侵扰,不存在侵害凌某某隐私权的行为。

  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删除2019年2月9日前通过抖音收集的原告姓名和涉案收集号码的个人信息,同时删除未经凌某某同意通过抖音收集并储存的地理位置信息,此外在判决生效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凌某某道歉并赔偿其5000余元。

  对于判决结果,字节跳动法务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抖音会提起上诉,抖音上的用户通讯录信息由用户授权上传,抖音一直遵循相关监管机构对于网络运营者留存数据时间的要求,如果用户希望删除相关通讯录信息可联系处理。


本文》有 0 条评论

留下一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