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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22

以案释法 网恋吗一男子微信假扮“美女” 诈骗6千余元获刑

  小学毕业的马某没有固定工作,今年2月,他刷抖音APP时看到不少漂亮女生的照片。“要是把这些照片设置成我微信头像,估计别人也能信是我本人。”马某心想。

  于是,他将从抖音上下载的漂亮女生的照片设置成为微信头像,并以介绍女朋友为由,将伪装过的微信号推荐给朋友刘某,谎称“对方”是北京某医院的实习医生。

  为了让刘某相信“实习女医生”是真实存在的,马某还在聊天过程中,通过微信给刘某发送下载的图片。

  随着聊天的深入,刘某和“实习女医生”的感情也在不断深入,很快便与其确定了恋爱关系。

  谈恋爱自然要花钱。2月至3月间,“实习女医生”称要去北京上学,需要买新手机和化妆品;碰到情人节等节日,男朋友自然要表示一下……不知不觉间,刘某先后向“实习女医生”转账6000余元。

  “咦,怎么你的收款人显示的是马某?”一次转账中,刘某无意中发现,“实习女医生”收款码显示收款人是马某,便提出疑问。

  “之前跟马某一起去KTV唱歌时,用马某的银行卡绑定过微信。”“实习女医生”的回答打消了刘某的疑虑。

  “我认识她呀,这姑娘在新疆某校上学,不是在北京上学吧。”没想到,同事竟与女友相识,但两人所说的内容显然有差。

  与自己“恋爱火热”的女孩身份居然是假的,不死心的刘某通过网络搜索找到该学校,辗转联系到照片上的姑娘本人。经过核实,刘某如梦初醒,他的网恋“女友”一直是马某在“扮演”。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刘某向警方报警。

  今年6月,奎屯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马某诈骗所得6千余元,依法应退赔给被害人刘某,鉴于其有自首行为,予以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诈骗行为人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编造虚假身份,与被害人进行网络交流,在骗取对方信任、确立交往关系后,择机提出借钱应急、急需医疗、家庭事故等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因此,提醒广大网络社交工具使用者,在交友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分清熟人交友模式与陌生人交友模式之间的区别,对于网络上自称成熟稳重、事业有成、月收入可观的“成功男士”,以及用美艳性感照片吸引人的“女性”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提高辨别能力,谨防被骗,免得人财两空,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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