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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5-25

昌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昌宁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2019年,昌宁法院聚焦执法办案主业不放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审判绩效主要指标运行良好,全年新收各类案件4146件,同比上升2.83%;旧存75件;结案4156件,同比上升2.06%;结案率为98.46%,同比上升0.27%,全市排名第一。

  1.强化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收刑事案件224件352人,旧存5件13人,结案224件335人,结案率为97.82%。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73人,排查上报问题线份。公开开庭审理了付某某等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该案涉及8项罪名、15起犯罪,是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也是被告人最多的案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被120余万人次点击观看。该案经保山中院二审,全案维持原判。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惩处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维护县域安全稳定,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88件88人,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33件45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件10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案件30件47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8件44人,侵犯财产犯罪案件32件32人。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6人,渎职犯罪案件1件1人。加大对零星贩毒、以贩养吸等毒品犯罪案件的惩处教育力度,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件10人。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力度,调结案件6件6人,回访帮教人员35人次。

  2.强化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新收民商事案件2755件,旧存38件,结案2763件,结案率为98.93%。联合司法、学校、社区、妇联等部门,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404件,人格权纠纷23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8件。发挥商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要求,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合同类纠纷2188件,劳动、人事争议纠纷28件,物权纠纷33件,侵权责任纠纷66件。精准对接涉民生领域司法需求,依法化解征地拆迁、扶贫领域等热点民生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审结适用特殊程序案件13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调解撤诉案件1580件,调撤率为82.25%。

  3.强化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新收行政案件7件,旧存1件,审结8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7件。围绕棚户区改造、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全县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研判法律风险,提出防控建议。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100余人次,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强化与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4.强化内外联动,全力攻坚“执行难”。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共受理执行案件1143件,同比上升40.76%;旧存31件;结案1144件,同比上升32.56%;结案率为97.44%,同比上升0.91%。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9.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100%,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执行总标的2.6亿元,结案标的2.3亿元,执行到位标的6330万元。大力运用执行威慑机制,全面查控财产3000余件次,司法拘留81人次,限制离境和高消费663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0人。司法公开网拍16起,成交金额126.8万元,溢价率达11.7%。广泛宣传执行攻坚战果,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执行工作信息28期。

  1.扁平化管理审判团队,落实司法责任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设置6个审判业务机构、2个非审判业务机构,内设机构数量由改革前的13个减至8个。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速裁五个团队,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基本办案单元,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办案层级进一步简化,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案、示范案,办结各类案件1193件,占结案总数的30.7%。审委会讨论案件26件。

  2.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808件。速裁法官全年办结案件1103件,平均结案时间9.18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使用“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调解案件15件,使用诉服一体机自助立案118件,“云南微法院”小程序立案5件,跨域立案1件、收案2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尽可能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受理司法确认案件812件。最大限度地减轻审判团队事务负担,将扫描订卷等辅助事务购买外包服务,切实为一线.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阳光司法”。建成并投入使用庭审语音识别、书记员助手、内网“云桌面”、印控管理等系统,提高办案效率。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公开裁判文书11278份,公开率100%,公开审判流程信息4221条。诉讼档案全部实现电子化,电子卷宗制作率100%,电子档案制作率98.34%,电子档案归档率97.34%。开展庭审直播577次。开展阳光司法活动38件次。入驻抖音、快手平台,发布微博42条,推送微信263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达6400余人,在全省法院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指数10月份排行榜中排名第二。

  4.“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更加便民利民。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在立案大厅配备诉讼服务智慧终端设备,满足人民群众自助立案需求。实现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网上调解,让诉讼服务在更多的时间、更广的空间上惠及于民,实现“让百姓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对131件案件减缓免诉讼费和执行费3万余元。对15件25人实施执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44.6万元。办理来信180余件次,接待群众来访3000余人次。

  5.加强审判管理,大力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办案节点流程,有效防止案件“带病归档”、法律文书“带错出门”。科学评析审判运行态势,及时准确完成司法统计工作,编印10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积极开展裁判文书自纠自查和抓好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5650件、裁判文书5010件。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初心使命进一步升华。院领导班子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把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高了知信行合一能力,增强了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大学习”“大调研”“大检视”“大整改”,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强化了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涵养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全面筑牢,敢于担当的斗争精神牢固树立。2019年1月,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执行局和1名干警被市中院荣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9名干警被县委给予嘉奖和表彰。

  2.注重能力培养,提高司法水平。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干警到新城社区革命精神教育中心、施甸杨善洲干部学院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党性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到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干警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全年外派和视频培训干警450余人次。深入开展向张富清、黄文秀、郭彩廷、刘国志等同志学习的活动,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培育职业精神。团支部、工会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干警工作热情得到充分调动。

  3.狠抓作风建设,筑牢廉政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责任担当。严格督查考核,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4148份、开展廉政谈线余人次。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干警中存在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开展审务和纪律作风督查30余次。

  4.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服务中心大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年内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严格按照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走访人大代表2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见证执行、旁听庭审30余人次。县人大常委会增补人民陪审员71名,陪审员参审案件173件260余人次,参审率达85%。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办案压力不断增大,聘用制人员流动性大。二是配套保障不足,信息化建设同先进法院相比较为落后,法庭数量不能满足需求。三是部分干警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0年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昌宁县人民法院将始终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司法职能,忠诚履职尽责,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不断为“中国之治”贡献基层法院的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

  刑事审判工作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高度,增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民事审判工作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商事审判工作要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抓手,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行政审判工作要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执行工作要深入推进执行改革,以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为核心,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大失信人员惩戒力度,加强网络查控和司法网拍,加强执行救助,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立案信访工作要在深化改革上做文章,在制度建设上谋创新,在司法为民上见实效,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充分运用网上立案、扫码立案、自助立案等便利方式,推行跨域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服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推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

  要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不断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工作。加强案件清理评查,进一步推进评查实体化、实质化、全面化。充分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审判管理理论研究和审判质效数据分析。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提高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要牢牢把握队伍建设“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锻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支部建设质量,尤其是针对部分法官和干警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要加强实战训练,进一步拓展干警教育培训的渠道和形式,提升培训的政治性、实效性和实用性。

  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加强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充分发挥监督震慑作用,促进审判执行权力正确行使,维护公正廉洁司法。

  要紧紧围绕保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保障服务能力。认真研究分析执法办案工作新需求和其它项目增长点,做好经费预判,科学编制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规范诉讼费退付管理,加强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坚持更高层次统筹谋划、更高标准推动落实、更实举措创新发展,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推广普及云南微法院、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电子诉讼平台。司法宣传工作要坚持“打造精品栏目,凝聚司法共识”,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积极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审判法庭用房扩建、基层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实施。在警务安全保障上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无小事”的理念,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体能和技能训练,确保“零事故”发生。

  要认真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建议提案,以强化监督助推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通过开展走访座谈、视察调研、旁听庭审等活动,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及时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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