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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3-11

管·喇叭 第三周最不可错过的活动通知都在这里了!

  学院关于2023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5.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学思悟两会,践行二十大”主题班会暨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要求,引导全校干部师生进一步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廉洁治校、廉洁从教、廉洁育人、廉洁修身意识,纵深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工大建设,学院纪委决定组织师生参与2023年全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组织学校干部师生结合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实际,撰写诗歌、散文、随笔、信件等,促进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优良传统等深入干部师生思想和心灵,弘扬廉洁教风、廉洁学风和廉洁家风。

  作品必须与主题相关,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字数3000字以内,每人限送1篇。文件名统一为“廉洁征文+单位+作品名+作者+联系方式”,文件为doc或docx格式,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为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组织学校干部师生围绕廉洁故事、清廉人物、典型案例等,创作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情景剧视频作品,挖掘宣传革命先辈、历史人物、身边榜样的廉洁事迹和崇高品格,激励干部师生廉以律己、无私奉献,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情景剧作品应以尊重史实和客观实际为基础,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文件名统一为“廉洁视频+单位+作品名+作者+联系方式”,视频格式为mp4格式,像素不超过1920*1080,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标注字幕。视频时长应在20分钟以内。每部视频作品需附200字左右文字说明,简要介绍创意思路、主要内容、特色特点等。

  组织学校干部师生挖掘校园文化、历史文献、传统经典、文物古迹等蕴含的廉洁元素,创作海报、公益广告、文创设计等平面创意作品,提炼廉洁文化的思想内涵、时代价值和教化功能,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和政治生态。

  设计作品要求思想积极、创意独特、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和整体美感,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文件名统一为“廉洁创意+单位+作品名+作者+联系方式”,每件作品需附作品名称和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能够清晰表达作品立意内容。作品须为平面图片形式,格式为jpg或png,一件作品图片不超过四张,单张图片尺寸为210mm*290mm,分辨率为300dpi,RGB模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

  (二)评选阶段(2023年4月)。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奖项若干。对在本次活动中组织得力的单位,设优秀组织奖。

  (三)宣传展示阶段(2023年5月至7月)。申报作品将择优选登在《浙江工业大学报》等宣传平台进行推广展示。

  (一)各类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作品的版权和内容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适合公开宣传展示。

  (二)作品一经提交,视为作品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组织单位。对于优秀作品和案例,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刻录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科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请各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3、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班长收齐后按时间要求交屏峰校区博A303办公室。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自行承担后果。

  特别注意:全体在读研究生(包括2021级及以前)也可以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浙工大〔2022〕20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创新成果要求,具体实施情况按学院规定执行。

  3.参加本次院内预盲审的论文请务必在2023年3月20日前,将盲审论文纸质简装2本送到博A303办公室,如因疫情原因不在校内,可将预盲审论文以PDF文件格式发送到邮箱/p>

  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2023年4月10日8:00至4月14日12:00前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网上申请。通过学院预盲审的同学可进行答辩资格申请,个别不符合答辩要求的论文学院会单独通知,建议推迟到2023年9月进行论文答辩。

  a、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或者直接登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

  c、核对“学生信息”栏内容(若导师信息等有误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学位论文信息”栏各项内容,并在“附件信息”栏上传学位论文。

  (***上传学校论文评阅系统的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学术论文的作者隐去;3、删除“致谢” 栏具体内容;4、不要有空白页;5、上传版本为pdf格式)

  d、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若未完成填报,可先点击“保存”,完成后再“提交”)。

  请各位同学根据学院盲审意见和格式检查意见表进行修改,在导师确认符合学位论文的要求后,方可上传学校论文评阅系统(上传评阅系统的论文各位同学需自行到图书馆进行查重。论文上传学校评阅系统后,学校会统一查重一次,确认不超过重复率的基本要求直接外送,如学校查重环节重复率不符合基本要求不得进入本次的外送环节)

  a、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的论文,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把填写好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在2023年3月20日前在线填写学位审核情况表。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并上交该论文的打印稿,录用通知上要求有刊物主办单位盖章(红章)或签名。

  c、以上1、2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博A303办公室,每个证明材料第一页请注明申请人的专业和姓名。

  在研究生提交申请后,导师需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学位管理”模块进行相应审核。

  1.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对同意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导师在“学位管理”-“学位申请、重复率检测”-“学位申请管理”点击审核通过,即同意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送审(包括对复审论文的审核)。导师需在4月14日前完成送审论文的审核。

  2.查看送审评阅结果。送审结果返回后,导师可在“学位管理”-“评阅管理”-“论文送审管理”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

  对按答辩要求修改完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学位管理”-“论文归档及学位数据上报”-“论文归档管理”点击审核通过,完成归档论文审核,同意该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归档。特别注意对学位论文题目、暂缓公开内容的审核!!!

  归档论文的论文中英文题目、论文选题来源和类型务必确保准确,会同步到学位数据上报系统,这类信息如果在上报信息时发现有误,须退回到归档论文页面进行修改,确保归档信息与上报信息保持一致!

  1、论文提交评阅系统后,将统一进行重复率和匿名检测,检测指标达到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

  2、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送审规则有变动,请各位同学注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能查阅,评阅专家返回意见约在5月中上旬。

  4、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评阅结果,填写《管理学院2023年6月申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清单》报研究生院。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评阅专家同意答辩(含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中如有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经导师或原评审专家和学位点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以上材料需在答辩前一周内上交学院)。

  5月中旬,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同时对毕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论文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1、论文答辩前一个星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交5-6份论文供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视答辩委员会人数而定)。

  2、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填写《管理学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管理学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硕士学位论文方可定稿,将《定稿申请表》1份及定稿后的论文交学院。

  3、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请把电子版论文定稿整理到以“(专业)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里,如“(工商管理)论文题目(张三)”,电子稿统一使用Word格式和pdf格式,(注意电子稿和纸质版一致),原创性声明页需勾选签字,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硕士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纸质稿1份,博士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纸质稿2份交至博A303办公室,务必在原创页上签好字。

  4、全日制研究生填写《学历教育硕士/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

  5、符合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填写《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学位申请表》“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后面页不需要学生本人打印出来,有学院统一准备,1寸照片请粘贴完成。

  7、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在学院上报学位授予材料后15天内(5月29日-6月12日),研究生需将归档学位论文在“论文归档”栏上传、学位数据在“学位数据上报”栏完成上报。

  (2)归档默认上传的是论文的pdf版本(原创性声明页必须签字确认),附件必须上传的是论文的word版本!

  (3)归档论文的论文中英文题目、论文选题来源和类型务必确保准确,会同步到学位数据上报系统,这类信息如果在上报信息时发现有误,须退回到归档论文页面进行修改,确保归档信息与上报信息保持一致!

  (4)需暂缓公开学位论文的务必在归档页面勾选,暂缓公开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1、2023年5月29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者材料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或教师若忘记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可点击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忘记登录密码”,用手机或邮箱找回密码。

  3、“学位管理”模块相关细节可能会根据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微调,具体以实际操作手册为准。

  根据学院研究生助教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原则为“按需设岗、明确职责、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定期考核”。

  2.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心健康、学业成绩优良,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1.3月1日-3日,研究生根据学院公布的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附件1),填写《管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签字同意,主讲教师遴选签字确认后,将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博A303)。每个研究生最多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助教工作。

  2.3月7日前,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主讲教师申报的研究生助教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后,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网上统一公布选聘结果。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1〕35号):“第十九条 理论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应参加重学;重学不及格者可再次申请参加重学。体育、实验、实践环节不及格不得补考,应重学。”

  因22-23(1)学期部分课程延长到2月考试,补考安排在本学期,因此本学期重学报名时间与缴费时间分别安排在:

  重学报名:2023年3月6日15:30-2023年3月15日17:00,期间只报名不缴费,报名后即可参加课程的学习。

  重学缴费:2023年4月17日9:00-4月25日17:00,期间缴费(如本学期补考通过的同学,请先取消已通过课程的重修报名,再缴费)。超过时间未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重修处理。

  重学报名成功同学请在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访问进行缴费。缴费可以在重学报名界面右上角点击缴费,或者正方教务系统→信息维护→学生缴费中,查询重学选课情况,按缴费按钮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缴费。

  在缴费前,可以调整重学课程或者教学班。缴费后不能调整,因此缴费前请务必考虑清楚。

  按《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1]19号)规定:“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2020级及以后同学的重学费=课程学分*学分学费标准,学分学费标准为120元/学分。

  按《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3]46号)规定:2020级以前同学,重学费=课程学分*学分学费标准*70%,学分学费标准为75元/学分。

  缴费如遇到问题,请按以下操作:1、缴费时用电脑打开缴费页面,不要用手机。浏览器选择谷歌、360极速模式;2、网址选择;3、如还有问题,可以先将选中的课程退掉,重新选课,然后再提交。

  1、重学课程必须参加课堂学习,完成规定的作业、实验。如重学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时间冲突时,学生可在正方系统内申请免听课并与任课教师联系,经同意可部分听课或自学,但须完成规定的作业、实验,方可参加考核。

  2、体育重修课是一门针对大一大二体育成绩没有及格而开设的一门重修课程,共设10周课,学生务必修满10周并参加重修考试通过,方可及格。学生每学期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需再次重修。

  3、体质健康训练重修课是一门针对大三、大四2个年级体质测试没有及格而开设的一门重修课程,共设8周课,学生务必修满8周课并参加重修考试通过,方予及格。学生每学期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需再次重修。

  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关于2022/2023(2)学期课程重学网上报名与缴费的通知》,并请班长通知班级同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正方系统进行重学课程的网上报名,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今年全国“两会”精神,以崭新的姿态、饱满的精神投入到新学期学习生活中,结合班团实际,请认真组织开展开学第一次主题班会暨主题团日活动。

  各班级、团支部可结合自身特点、专业特色等,通过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主题报告、案例学习等方式进行。

  全体同学要围绕“爱国、团结、奋斗、科学、互助”五个关键词,分享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全国“两会”精神,立志成长为新时代好青年的思考与实践,把学习效果转化为丰富高质量学习经历的生动实践。各班级、团支部可联系学院领导、任课教师、学业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共同参与主题班会,结合自身经历点评学生发言、分享人生感悟。

  请各班于3月15日(周三)前,将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填入腾讯文档问卷中。需提交:(1)一份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文字介绍简介;(2)2-3张活动照片;(3)同学活动感悟。

  为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做好课程思政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安排,更好发挥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引领带动作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将于2023年3月起开展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任课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邀请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介绍在课程思政的资源挖掘、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邀请高等学校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专家点评和交流互动,帮助全国高校相应课程任课教师理解和把握本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的内涵和要求,提升一线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推动实现课程思政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推动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学校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开设与教育部培训课程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同时鼓励全校其他任课教师参加。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方式,以专业类为单位开展。参训教师根据本人所在专业和所授课程,进行网络注册和相应培训报名(网址为,并至少完成1门示范课程的培训。

  鼓励参训教师参加本专业类其他示范课程或相近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培训。本专业类培训结束次日起开回放,回放时间为3天。各专业类示范课程的具体安排以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通知为准(详见附件1)。

  (二)参训教师在直播和回放期间完成相关培训内容且考评合格后,将获颁相应课时的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电子结业证书。管院教师请于4月7日前将电子结业证书发给所在系,各系统计电子结业证书获得情况(附件2),并于4月8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邮箱.cn。学校将承认其培训经历,并记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

  根据学校修缮工程进度安排,目前正在实施朝晖、屏峰校区局部给排水管网维修工程(二期),本工程具体施工公告已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至校网首页。

  因施工需要,现需开挖敬业路西侧停车场与篮球场附近区域管网点位,因新建检查井需对道路局部封闭施工。具体如下:

  停车场与篮球场中间道路(1、2、3号点位)于3月4日-3月10日施工,期间会关闭停车场出口,进出口均设置在原停车场进口处。

  敬业路(4号点位)于3月4日-3月15日施工,因涉及横穿道路,需采取半幅封闭施工方案,西侧道路与1、2、3号点位同时施工,预计3月10日恢复;东侧道路预计3月15日恢复。

  施工期间会对涉及的道路进行局部围挡和封闭,给校内的正常通行带来一定的影响,请师生通过上述区域时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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