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在抖音上发布了参加公务员考试学员与培训教师的聊天记录,内含受益者作证明、推荐的内容。8月29日,因涉嫌违反《广告法》,该培训机构被南宁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000元。据悉,这是广西首例被查的短视频社交APP违法广告案。
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执法人员介绍,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抖音等短视频社交APP以其发布成本低、形式多样、视觉冲击感强、年轻人受众高等优势,成为互联网违法广告新的“沃土”。
根据举报,执法人员发现,南宁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在抖音APP上发布了一则短视频广告,其内容展现了参加公务员考试后的学员与培训教师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截图里有“89.1分!”“厉害了,选择××培训是对的!”等内容。经调查,该抖音视频广告中出现的学员,均是参加了该教育机构培训的受益者。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显然,该培训机构已违反上述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对方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予广告费用的2倍罚款,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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