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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14

中年女子追求激情约见网友被骗钱骗色

  有人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也有人说,四十岁女人已远离幼稚,已学会辨别,不再简单地被热情所点燃。然而本文记述的叶某诈骗案的被害人赵蓉(化名)是个年近四十的女人,却因“网恋”,被骗子骗了钱和色。

  赵蓉,39岁,在苏北某县一事业单位做会计,育有两个子女,小家庭温馨幸福。但生活有时太顺了也会令人乏味。自从两个孩子都上了初中后,生活少了许多拖累,她却总感到生活太平淡,缺少激情和“浪花”。这时,她总想在生活的湖面上拨弄些涟漪和浪花。她和许多时髦女人一样,开始玩起了“网上聊天”这一新鲜玩意儿。2006年五、六月份,她在空闲时间上网,取网名叫“紫荆花”,网上结识了一个网名叫“温柔的男人”的人。双方经常在一起聊天,刚开始聊一些家庭、子女、工作等等,渐渐地演变成打电话聊天。电话中对方称自己叫“陈铭”,在上海某大公司上班,专门跑地毯生意的,家属是搞森林设计的,弟弟在上海电信局工作,还谈到他经常往宿迁这边跑业务。两人越聊越投机,随着感情的升温,下一步便是双方迫不及待地想见面了。

  过了两个星期,“陈铭”在上海打电话给赵蓉,说他要来宿迁进货,约赵蓉到宿迁去见面,但她因上班没去成。又过了半个月,“陈铭”再次打电话给赵蓉,说他已经到宿迁了,让她去见他。当天下午赵蓉便匆匆地赶到宿迁,在楚街的某个宾馆内找到了他。“陈铭”送给了她一个红色的放手机的小皮包,聊了一会后,双方情不自禁地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次日上午,赵蓉又接到“陈铭”的电话,说他从宿迁已到某县了,但是身上的存折卡和身份证等物品在车上都被人偷去了,让赵蓉借点钱给他。赵蓉当时正在上班没时间,他说他不走,下午拿给他也行。于是双方约好下午三点钟在某县医药公司门前见面。果然,赵蓉于下午三点如约而至。“陈铭”说他的东西都被偷了。赵蓉把他带到一个体旅社登记住下,又带他去吃了饭。在离开之前,她借了500元钱给他作路费。

  第三天上午,“陈铭”又打电话给赵蓉,再次约她到旅社去。他说宿迁那边急等着走货,让她帮忙联系车。赵蓉打电话帮他联系了几辆车,他不是说车小了,就是说没有发票回去不能报销,让她给找九米长的大车,她说找不到。“陈铭”紧接着说:“要不你借点钱给我使,我自己去找物流中心。”他提出借4000元,赵蓉则满口答应。但因她当时身上没带那么多钱,跟他讲明天上班时到银行取钱给他。次日,赵蓉在信用社取了3000元,加上自己身上带的1000元现金,总共4000元现金交给了这个她不知真名实姓的“温柔男人”,并且,亲自骑自行车将他送到车站坐车去宿迁。临别时,“陈铭”还煞有介事地要打欠条给赵蓉,赵蓉说不用了。他又讲让她在农行办个银行卡,然后把卡号打电话给他,以便他回去后立即将款打到卡上还她。然而从那之后,再打“陈铭”的手机,怎么也联系不上,一直持续半个多月,赵蓉意识到可能被骗了。赵蓉专门到宿迁龙华地毯厂去打听,人家讲没有陈铭这个人,但是那天确定下午有走货的,而且属物流公司的。她又到物流公司去问,宿迁汽配城只有一家物流公司,也能证实当天下午四点钟确定有走货的,但说不清走货人的名字。

  时隔八、九天,“陈铭”在上海打电话给赵蓉,讲他往宿迁来了,走淮安看看地毯厂,然后到县把钱还她。当日下午四点多钟,“陈铭”又打电话给赵蓉,问她在哪里了,赵蓉说她在街上给小孩买东西了。他说他在车上了,约她在县医药公司门口见面,并让她给他买钱包和内衣,她爽快地答应了。大约在晚上六点多钟,赵蓉到了医药公司,“陈铭”早已经到了。见面之后,“陈铭”说,我要不来见你,你会认为我是骗子。真是不打自招!但他又说他带8500元钱到淮安后交给地毯厂作打印费了,只带了一百块钱来。又说,我要是骗子就不敢来见你了。至此,赵蓉坚信他不是骗子了。当天晚上她也没回去,和他共同住进了旅社,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第二天一早,赵蓉才恋恋不舍地离去,回单位上班。中午一点钟左右,赵蓉接到“陈铭”电话,说他在徐州地毯厂,必须给人家3500元钱打印费,让她想办法帮她筹钱,她又一次同意了。赵蓉又持存单到银行提了3500元钱,于下午三点多钟到医药公司门前,将钱又一次拱手交到“陈铭”手中。分手时,“陈铭”信誓旦旦地说:“回去就把钱打到你的卡上。”可是,当日晚上赵蓉再打他的手机就已经停机了,从此再也联系不上他了。

  2007年4月22日,睢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铭”有期徒刑1年。骗人的“陈铭”虽被判刑,被骗的赵蓉对自己的过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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