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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1-16

这样的“抖音”发不得!

  2022年11月10日,兴山县某餐馆经营人王某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兴山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手中,并连声道谢:“感谢法官,为老百姓办实事、解民忧”!

  事情还得从一条抖音短视频说起。2022年国庆长假期间,被告孙某前往原告某餐馆,点了一份盒饭打包带走,因饭菜的分量和价格不符合孙某的意愿,便顺手在自己的抖音账号发布了负面评价的言论、并号召大家不要前往该餐馆就餐的视频作品。不久该视频被大量点赞、评论,同时也有顾客对这些负面评价口耳相传,事件持续发酵,影响了该餐馆的正常经营。经营者认为孙某的行为对餐馆的生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遂诉至兴山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大的特性,第一时间开庭审理此案,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孙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侵权行为,双方互谅互让、化解心结、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删除该抖音作品,消除影响、恢复原告餐馆的名誉;并当庭支付了损失费。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人人都有“麦克风”。如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APP已经成为了大众常用软件,很多人喜欢用拍视频的方式记录、分享自己的生活和感受,开心的事拍个小视频在“抖音”上秀一下,不开心的事也拍个小视频在“抖音”上吐槽一下。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发“抖音”也需谨言慎行,无论是“分享”还是“吐槽”都不能逾越法律红线,若为逞一时之快将有损他人名誉的视频和文字在网络上发布,就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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