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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1-11

抖音被判赔偿腾讯3200万版权之争迎来终局之战?

  2022年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云南虫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抖音一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

  根据判决书,腾讯视频拿到影视剧《云南虫谷》的独播权之后,在上映前给抖音发了预警函,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侵权内容在平台传播。然而,《云南虫谷》播出后,腾讯发现抖音上仍然有大量剪辑版的相关短视频。

  2021年9月22日,腾讯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抖音传播侵权内容,要求抖音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0万元。

  到了2022年4月,抖音仍在传播侵权内容,腾讯因此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增加为9000万元。

  判决书中写道: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知名程度、可能承受损失、预期收益、维权行为、被告侵权行为实施规模、持续时间、主观恶意、可能获益等方面因素,法院酌情认定网络剧《云南虫谷》著作权人,因微播视界(抖音平台运营方)实施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遭受经济利益损失平均每集网络剧为200万元,故经济损失总计3200万元。维权的合理费用支出426931元。

  《云南虫谷》共16集,单集超过200万的赔偿金额,创造了此类案件的赔偿记录。此前国内影视剧的版权方长期面对维权难度大,成本高,而赔偿金额低的情况。

  短视频剪辑侵权多发,如果追着主播起诉相当于按下葫芦浮起瓢。如果针对短视频平台维权,根据“避风港原则”,短视频平台未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所谓避风港原则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平台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平台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平台不承担侵权责任。

  与之对应的还有“红旗原则”,就像字面意思表达的,如果侵权内容像红旗一样特别显眼,就可以推定平台知道自己侵权。

  此次腾讯成功维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腾讯曾多次发送侵权警告,侵权链接,抖音很难以不知道侵权为由进行推脱。

  本次判决中特地提到:权利人在该作品上线日发送了三次预警函,且自2021年8月30日-2022年3月16日,大约向被诉平台发送侵权警告函达108次,侵权链接达6299条,被诉平台总侵权播放量高达5.71亿次。

  除此之外,侵权视频上架时,剧集正在热播期,且制作成本高,知名度大。查询判决书可见,涉案《云南虫谷》作品系根据著名小说《鬼吹灯》系列改编,其单集线亿元。

  对比其他同类案例,爱奇艺起诉快手侵权播放《老九门》一案,由于侵权视频上传时间多为2020年,不在热播期等原因。快手最终被判赔偿爱奇艺的经济损失100万及合理费用144200元。

  另一起爱奇艺起诉快手《琅琊榜》也由于侵权视频上线不在剧集热播期,最终被判赔偿额为80万元及合理费用239900元。

  根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监测的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体育赛事、动漫等类型4894件作品中,共监测到短视频疑似侵权链接1406.82万条。

  从侵权量排名来看,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院线电影短视频侵权量较大,其中《琉璃》《东宫》《大明风华》3部电视剧短视频侵权量超过5万条。《疯狂的外星人》《囧妈》《误杀》3部影片短视频侵权量超过4000条。

  短视频平台拿了长视频平台的内容,再用来抢长视频平台的广告,也难怪平台之间关系如此剑拔弩张。

  不过,经过2021年几轮版权大战后,短视频平台已经收敛很多。2021年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其中第93条明确规定:短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改编电影、 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2022年9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其中一个重点整治方面就是开展短视频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未经授权对视听作品删减切条、改编合辑短视频等侵权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如今,抖音上也很难搜到侵权视频。这一次天价赔偿,能否成为版权之争的终局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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