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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28

镇江市自然保护地科普宣教片项目采购须知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具有丰富的拍摄经验,制作团队需有专门拍摄延时摄影、航拍、遥控拍摄等特殊摄影的人员,以及配音、配乐、后期剪辑包装等人员。

  展现全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文化景观价值等方面内容,体现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状况。拍摄的内容应包括自然生态及历史人文景观、珍稀动植物、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宣传等。

  宣教片制作时间为2022年10月-12月。拍摄需覆盖全市主要自然保护地,为保证拍摄质量,外出拍摄时间不低于15个工作日。

  使用4K及以上摄像设备完成前期原创素材拍摄,原创立体声双声道配音、配乐,后期制作完成不低于4K影像作品。制作的成品符合省级电视台制定的所有技术指标要求。成交供应商保存相关素材12个月,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镜头补排、剪辑各1次。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拍摄使用素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宣教片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创意作品。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全部原版素材给采购人,素材应包括原版拍摄数字影像,成片的配音、配乐及不带字幕素材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素材。宣教片拍摄和制作期间的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本项目预算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8万元的视为无效。本次采购由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合同签订后,在中标单位完成宣教片拍摄并经验收后,采购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1.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对提供服务报出具有竞争力的一次性总报价,报价包括交付前发生的所有费用。

  2.报价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行业资质及拍摄案例复印件;(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材料。

  3.供应商至少提供1个详细制作创意,创意策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基本风格、核心亮点、主要内容(分镜头说明)、音乐制作、宣教片主题名称、其他需说明的有关内容。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报价表》在首页。同时,开标现场须携带原件备查。否则,将自行承担审查未通过风险。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以最低投标报价做为基准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制作创意,详细制作创意基于采购人现有的采购需求,对项目的策划设计既有整体构想,又有详细规划、还有具体实施方案等,使整个设计方案具备完整性、创新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进行对比打分。

  完整、创新、合理和可操作性强得[36-24)分;比较完整、没有创新、相对合理和可操作性一般得[24-12)分;方案不完整、没有创新,不是很合理,可操作性不强得[12-0)分;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分。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1个宣传类视频样片进行现场演示,时长5-10分钟。评审委员会根据样片的科学性、拍摄手法、后期制作水平、配音效果、字幕效果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

  科学性、拍摄手法、后期制作水平、配音效果、字幕效果等优质得[24-16)分;科学性、拍摄手法、后期制作水平、配音效果、字幕效果等一般得[16-8)分;科学性、拍摄手法、后期制作水平、配音效果、字幕效果等较差得[8-0)分;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注:1、投标人须为该片独立制作人或为主要制作人之一,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材料予以证明;2、建议投标单位自带演示电脑,以减少样片演示不成功风险。

  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宣传片类拍摄的,每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没有不得分。

  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证书时间为准)独立策划和完成并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市级每个奖项得1分,最高得4分,省级每个奖项得2分,最高得6分,国家级每个得3分,最高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获奖证书、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投标方须提供制作团队人员清单(主创、导演、摄像、音美等成员情况)、摄制器材、后期制作等内容。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服务团队、设备等相应技术实力等评分。优秀的得[8-5分);良好得[5-3)分;一般得[3-0)分,差或没有内容的不得分。

  2.密封材料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22年10月11日上午9:30(会审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3.供应商须在2022年10月11日上午9:30之前将采购报价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土地储备中心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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