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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2-26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1.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7.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4.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1年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并落实有关工作政策、规划和措施。

  (二)组织并落实本系统改革和发展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拟定并实施全市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三)组织本系统文化旅游项目申报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市本级政府购买文化旅游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落实文化旅游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拟订并实施全市文化旅游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文化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登记标准。

  (五)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推进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拟订并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加强市级文化旅游各类项目资金、质保金管理,监测全市文化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有关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

  (六)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进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创作。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场馆和艺术院团社团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大型文化交流活动。

  (七)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图书馆、文化馆(站)及基层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监督实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履行文物行政管理职责,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全市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审核并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管理代理机构。管理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监督管理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审核、发放和管理新闻单位记者证。

  (十)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广告、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影视惠民项目,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及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指导监管全市城乡电影发行、放映市场。

  (十一)统筹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开展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版权行业意识形态工作、法治宣传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和旅游市场。负责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的审核、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规范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六安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管理文化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部门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包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包括市文物保护中心(皖西博物馆)、市文化馆(市文艺创作研究室)、市图书馆运营管理中心(市图书馆)、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114个(其中:行政编28个,参公编33个,事业编53),实有人数184人(其中:在职106人,离休3人,退休68人)。

  1、推动文旅产业复产复苏。做好“十四五”工作谋划,编制并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推进文旅行业银企对接,用好用足有关政策,强化市、县两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助力文旅产业复苏。加快推进旅游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继续对年度重点旅游项目开展月调度,推动皋陶文创园、文庙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

  2、进一步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推进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等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悠然南山、天堂寨、佛子岭等分别创建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加快乡村、红色和康养等重点旅游业态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民宿产品。结合六安茶谷、江淮果岭、西山药库开发建设,规划发展一批田园景区。继续推动合六乡村游线、红岭公路、九十里山水画廊、淮淠生态经济带等线路的策划、串联和提升。大力推进红色旅游发展,谋划一批红色旅游项目,完善红色旅游业态和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强化文化产业特别是规上企业培育,补足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娱乐、广告会展、印刷包装等传统文化产业的短板,推动动漫游戏、网络服务等新型文化产业发展。抓好文创、非遗以及研学等重点文旅融合业态发展,推动发展夜市经济,推进文化旅游消费升级。

  3、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全域旅游集散体系,加快六安茶谷、江淮果岭、大别山国家风景道、山湖旅游大道等重点区域和线路的旅游标识标牌、停车场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新改建旅游厕所30座,启用六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谋划推进城市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院一中心+N空间)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文旅,开展智慧景区示范试点建设,完成“六安文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公共图书馆第七次评估定级工作,支持市图书馆争创国家(市级)一级馆标准,推动县区公共文化场馆提档升级。利用“安徽文化云”平台开展“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持续开展“社区一家亲文化进万家”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好“好戏六安”、红街周末有戏等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对送戏进万村演出质量检查。

  5、繁荣文艺创作生产。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围绕中国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组织选题,组织引导文艺工作者开展专题创作。谋划创排以皋陶文化、红色文化、淠史杭精神为主线的六安首个音诗歌舞情景舞台节目《印象六安》。组织参加全省“六一”少儿文艺汇演、广场舞展演等赛事活动。

  6、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继续推进六安汉代王陵墓地一号汉墓本体保护工程。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和临时性展览。做好基本建设文物调查、勘探、发掘及协调工作。做好2020年革命老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收尾工作,完善革命文物维修、陈展及“三防”工程项目库,积极开展2021年省保、市保等保护维修工程项目,加强工程监督、验收。

  7、增强非遗传承动力。以传统表演类项目为抓手,打造六安非遗活动品牌。以非遗传习基地为依托,打造六安非遗研学旅游线路。开展好各类非遗展演展示,促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继续开展非遗抢救性记录,完成《非遗六安》(第二季)三个非遗项目纪录片拍摄工作。支持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推动非遗传承发展。

  8、加强市场宣传营销。加深红绿融合,打造“红色年”迎庆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继续开展好“春游江淮请您来”“红色之旅云游六安”等系列品牌活动。推出四季不同主题的旅游线路,打造自驾、研学等旅游精品线路。在重点客源城市开展“绿水青山·红色六安”文旅宣传推介。制作六安文旅微视频和专题推介片,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运营好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打造新媒体营销矩阵。

  9、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培育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举办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及主题赛事,推动旅游民宿等住宿业相关标准落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国旅游日”“安徽旅游诚信日”等主题,继续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六进”、旅游诚信“五有行动”等系列活动,发布诚信“红黑名单”,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0、强化文旅市场阵地建设。认真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抓紧抓实抓细文旅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更新“两个清单”,促进“体验式”暗访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加强各类文化市场的内容管控,做好各类文化市场的日常执法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文化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和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11、是持续做好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组织好全市2.3万场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开展,完成全市应急广播任务建设。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监管,做好安全播出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黑广播”“非法台”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专项行动;引导全市影院良好发展。强化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监管,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发挥农家书屋服务乡村文化振兴功能。推广作品登记服务,推动版权保护;倡导全民阅读,提升公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12、是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文化阵地建设和监管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附表13)

  14.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4)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970.75万元,较上年增加258.98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增加部门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增加原图书馆委托运营管理经费专项经费60万元、增加市文化馆运行经费100万元、增加提前下达公共文化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8万元、增加白鹭洲古墓葬群环境整治工程余款项目资金168.53万元以及提前下达省级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资金239.6万元、文物保护资金150万元等;减少部分项目资金:主要提前下达国家文保专项资金减少344万元、提前下达免费开放资金减少36万元、提前下达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72万元、文化事业费、旅游执法经费10万元等,增减相抵共计增长58.98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70.75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6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4万元,转移性支出14万元。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70.75万元,较上年增加258.98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增加及在职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0.75万元,较上年增加258.98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增加及在职人员增加。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7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21年预算6775.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2.58万元,增加5.32%,增加的原因主要增加部分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增加原图书馆委托运营管理经费专项经费60万元、增加市文化馆运行经费100万元、增加提前下达公共文化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8万元、增加白鹭洲古墓葬群环境整治工程余款项目资金168.53万元以及提前下达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239.6万元、文物保护资金150万元等;减少部分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减少提前下达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72万元以及减少提前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44万元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773.4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160万元、“图书馆”预算1180万元、“文化创作和保护”预算4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预算经费294.38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预算15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预算支出2761.3万元、“文物保护”预算611.16万元、“博物馆”预算896.18万元、“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14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65.6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111.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7万元,增加1.24%,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形成经费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111.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83.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3万元,增加1.24%,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83.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9.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70.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9.96万元、津贴补贴141.15万元、奖金17.4万元、伙食补助费42.48万元、绩效工资140.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7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4万元、住房公积金83.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5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0.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4万元、水费31.94万元、电费126.42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175.18万元、差旅费5.5万元、会议费8.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17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0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33.3万元、抚恤金3.64万元、生活补助2.62万元、医疗费10.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2万元。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收支总预算6970.75万元,较上年增加258.98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增加部分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增加原图书馆委托运营管理经费专项经费60万元、增加市文化馆运行经费100万元、增加提前下达公共文化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8万元、增加白鹭洲古墓葬群环境整治工程余款项目资金168.53万元以及提前下达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239.6万元、文物保护资金150万元等;减少部分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国家文保专项资金减少344万元、提前下达免费开放资金减少36万元、提前下达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72万元等。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70.7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6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4万元,转移性支出14万元。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部门组织收入10万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部门可支配收入6970.7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一是部分项目资金增加。

  2021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970.75万元,较上年增加258.98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增加部门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增加原图书馆委托运营管理经费专项经费60万元、增加市文化馆运行经费100万元、增加提前下达公共文化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8万元、增加白鹭洲古墓葬群环境整治工程余款项目资金168.53万元以及提前下达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239.6万元、文物保护资金150万元等;减少部分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国家文保专项资金减少344万元、提前下达免费开放资金减少36万元、提前下达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72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1649.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321.7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支出等。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1年共安排支出项目26个,资金总额5321.7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351.3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1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顽童,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960.43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旅游安全执法与服务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改革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意见》(六发〔2019〕14号)

  项目内容:开展旅游安全执法与旅游信息服务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市场稳定,其中:共计15万元,其中:①旅游安全执法7万元;②旅游服务5万元;③创建工作经费3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7.4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4万元。

  2.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经费16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国函〔2016〕162号)、2020年安徽省全民阅读主题朗诵音视频大赛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六阅组办〔2020〕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号等。

  项目内容:共计160万元:其中:①非遗保护专项经费68万元:拍摄第三季非遗纪录片20万(至少3部,每部6-7万元);市级非遗传承人年度传承补助经费10万元((我市现有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6人,其中国家级5人,省级32人,市级49人。按照分级补助,市级49人每人每年2000元,共计98000元);春节期间民俗文化展演等非遗系列活动28万元;支持开展全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项目活动经费10万元;②开展皋陶祭祀系列活动15万元:皋陶祭祀活动10万元,皋陶文化研讨会5万元;③广播电视电影专项发展经费52万元,其中:城区电影惠民系列展映活动经费15万元(250场*600元/场)、全市农村固定放映点试点建设经费13万元(1个室内放映点8万元,10个室外放映架5万元)、广播电视业务提升专项经费10万元、市级广播影视监管调度中心维护使用费14万元;④新闻出版及版权保护专项资金25万元:其中举办4·23世界读书日活动暨“书香六安•悦读人生”全民阅读季活动启动仪式2万元、举办全市阅读比赛活动2万元、组织参加全省阅读比赛活动4万元、部署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等各类读书活动3万元、对农家书屋日常管理使用进行督查1万元、举办农家书屋管理员技能大赛和业务指导2万元、版权保护、软件正版化、文化市场执法、扫黄打非及法制宣传、审批经费3万元、资助新办实体书店、奖励优秀实体书店以及举办全民阅读等主题公益活动8万元。金额较2020年减少15万元,主要是按支出进度压减。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20万元,委托业务费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3.图书馆委托运营管理经费108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50万元,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图书馆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市领导关于《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建设城区5个城市阅读空间情况的请示》(六文旅〔2020〕27号)的批复同意年度运营经费为60万元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445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1080万元(含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资金20万元),其中:①图书馆运营管理经费1020万元,按照双方合同规定,主要用于六安市图书馆年度委托运营管理服务;②图书馆城市阅读空间运营经费60万元。金额较2020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图书馆城市阅读空间运营经费。

  4.市图书馆图书采购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现有图书馆藏书规模并结合实际需求安排,图书馆目标馆藏120万册,目前馆藏46.6万册。

  项目内容:共100万元,用于市图书馆图书采购,根据《2015-2017年六安市图书馆新馆图书文献资源建设计划》,三年内安排1700万元,用于图书馆图书采购。2017年已安排1300万元,2018年已安排100万元,2019年应安排300万元,以后每年根据图书馆运营情况和馆藏情况适当安排图书采购金额。

  5.市文化馆运行经费3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6〕42号)、民生工程免费开放内容、省文旅厅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标准、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地市级一级文化馆)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300万元(含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资金20万元),其中:①全民艺术普及公益培训费用37万元,包括:对社会公众开展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培训,不少于7200人次,按每人次50元计算,共需36万元;低值易耗文艺用品购置1万元。②公共文化场馆绩效评价本级自办活动经费99万元,包括:举办文化活动、交流、演出15次及以上,其中大型活动不少于10次,小型活动不少于5次,共计55万元;组织大型展览不少9次,共计27万元;参加全省文化馆联盟活动、展演展示、文艺交流等5万元;组织文化进基层活动12万元。③文化馆评估定级品牌活动建设经费81.8万元,包括:组织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群众业余文艺作品推广活动4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推广经费20万元;基层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打磨经费20万元;组织文化交流活动12万元;基层团队建设5万元;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费用5万元;文创产品开发8万元,含设计及制作等费用;馆员专业技能训练3万元;聘请相关专业顾问及文化馆理事会建设4.8万元。④场馆日常运转保障费37.2万元,包括:网络通讯费6.2万元;新馆增购设备采购费5万元;文化馆数字化平台技术保障及运营费24万元;公共文化场馆公众责任险2万元。⑤场馆设备维护保养25万元,包括:设备维护保养(中央空调和多联机空调、消防、弱电智能化设备、电梯、变配电及给排水系统)20万元;日常馆内照明、水暖、电机、污水管道、应急设备等小件易损件更换材料费5万元。⑥文化馆附属剧场舞台机械及专业灯光音响等设备维护保养费用20万元。金额较2020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文化馆全面开放以及剧场投入使用,运行经费增加。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5.2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8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2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

  6.提前下达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0〕1468号)安排

  7.提前下达公共文化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445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48万元,其中:①朱蕴山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18万元;②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30万元。

  8.提前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6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5.6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424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5.632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8个行政村农村文化活动、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运行维护。

  9.提前下达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文化文物及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535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50万元,其中:①金安黄梅演艺有限公司《新梦》戏剧创作孵化25万元;②皖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淠史杭之恋》戏剧创作孵化25万元。

  10.提前下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1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文化文物及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535号)安排。

  11.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皖发〔2017〕9号)、六安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

  项目内容:按照“一体两翼”工作思路,重点支持重大旅游项目、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旅游基础及旅游监管服务和对县区奖补等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1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4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6〕42号)。

  项目内容:共计200万元,其中:①“社区一家亲.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共89场,110万元(一是红街周末有戏(50场*3000元/场)约15万元;二是“中央公园庐韵小剧场”(30场*5000元/场)约15万元;三是第五届小小传承人少儿文艺展演10万元;四是原创作品展演10万元;五是全市广场舞大赛10万元;六是社区春晚20万元;七是全市民族器乐大赛10万元;八是六安市第22届京剧票友节5万元;九是双拥演出10万元(5万元/场*2场);十是民生工程宣传演出5万元;②“四进”文艺演出18万元,文化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30场*6000元/场约18万元;③文化三下乡及扶贫村文化建设10万元。文化三下乡经费2万元,扶贫村文化建设8万元;④参加省赛事22万元:安庆黄梅戏艺术节、全省广场舞大赛、六.一少儿文艺调演、群星奖等;⑤参加省级文化活动10万元;⑥开展乡镇文化辅导员、农民文化乐园专管员、公益性文化岗位指导会10万元;⑦全市重点大型剧目孵化20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2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15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

  13.提前下达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239.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39.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文化文物及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0〕1535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0〕1675号)。

  项目内容:共计239.6万元,其中:①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39.6万元;②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资金(第二批)200万元。

  14.提前下达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425号)安排。

  项目内容:共计4万元,其中①庐剧传承人武克英补助2万元;②大别山民歌传承人余述凡2万元。

  15.提前下达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21.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1.7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文化文物及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535号)安排。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经费项目支出18.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4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项目内容:共18.4万元,其中:①执法下乡巡查、举报核查、案件外查和异地取证支出5万元;②罚没物品搬运及销毁0.5万元;③案卷制作及全市案卷评查费用3万元;④印刷文化旅游市法律法规资料、登记本及标牌等3.5万元;⑤全市文化旅游执法人员培训经费1.5万元*2次=3万元;⑥为执法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0.04*33=1.3万元,⑦专项治理行动,联合行动协调支出2.1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6.5万,差旅费4.5万,培训费3万,劳务费0.5万,其他交通费用(行政)0.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

  2.执法服装购置和三大平台网租12.2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27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安徽省文化厅关于统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服装的实施意见》(浙文市(2018)11号)、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文市〔2011〕15号)和《安徽省文化厅关于推广应用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的通知》(皖文市函(2018)238号)的规定。

  项目内容:共12.27万元,其中:①执法服装购置3.43万元(根据文件要求执法服装每人2套,2021年新进人员4人*3282元/套*2套=26256元,执法用鞋和冬季执法保暖外套2000元/人*4人=8000元,共3.43万元);②三大平台网租及维护8.84万元,测算依据(根据与六安移动公司签订协议需支付文化旅游市场三大平台及移动执法系统电线举报电线万元,根据《MAS业务合作协议》预计需0.04万*12个月=0.48万,共计6.84万,三大平台维护费0.5万元/季*4=2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邮电费6.8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3.4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执法服装购置3.43万元(根据文件要求执法服装每人2套,2021年新进人员4人*3282元/套*2套=26256元,执法用鞋和冬季执法保暖外套2000元/人*4人=8000元,共3.43万元)

  1.办公用房租金及文物库房安保经费支出53.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3.6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领导对六文物〔2011〕45号文的批示及《房屋租赁合同》;《六安市文物管理局文物库房安全保卫委托协议》;《六安市文物管理局文物库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合同书》;《文物库房安全值班保卫工作协议书》;《关于印发安徽省档案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党建带关建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关工委组织力的通知》(六办﹝2019﹞32号)安排,共计53.6万元。

  项目内容:其中:①办公用房租金47.6万元,根据合同在上年45.33万元的基础上递增5%(45.33万元*1.05);②文物库房系统升级、远程监控平台设备更新及维护3万元;③文物安全消防演练2场,0.5万元/场*2=1万元,文物安全巡查4次,0.5万元/次*4=2万元,小计3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租赁费47.6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万元。

  2.王陵区运转经费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六政秘〔2011〕74号);市领导关于《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双墩王陵区保护管理经费的请示》批复;安徽省文物局第四期会议纪要《关于六安汉代王陵保护的会议纪要》;市编委关于设立王陵管理所的批复;市政府2010年第十二号常务会议纪要;安徽省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大棚建设方案的批复,《国家文物局关于六安汉代王陵墓地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及施工合同的安排,共计32万元。

  项目内容:其中:①王陵管理所日常办公经费及各类古墓葬的管理费用7万元;②王陵区四对八大墩及周边墓葬群的保护巡查人员劳务费、器械、设备费用15万元;③王陵区“四对八大墩”视频监控及王陵大棚维修维护费5万元;④木质文物日常维护5万元,主要对一号汉墓木质文物保护大棚内存放的木质文物进行恒温恒湿处理和日常养护费用。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

  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维修经费6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秘〔2018〕330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六政秘〔2012〕9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六政秘〔2017〕192号)等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要求,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实际保存状况安排,共计60万元。

  项目内容:其中:2021年完成3个项目,分别为①金寨县古南乡民主政府驻地旧址维修方案编制8万元;②裕安区李氏宗祠古建筑维修方案编制12万元;③霍山县舒传贤烈士革命活动旧址群屋面维修和消防改造40万元。

  4.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修维护4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1.5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领导对《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护经费的请示》(财教〔2017〕754号)的批示安排,从2018年起按每个市保文物单位5000元的标准安排维护专项资金,共计41.5万元。

  项目内容:其中:①全市共有8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每处每年按照5000元的标准安排维护专项资金,具体由市文物局统筹实施,金额较2020年无变化。

  5.白鹭洲古墓葬群环境整治工程余款168.5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8.53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白鹭洲古墓葬群保护规划的通知》(六政秘〔2016〕16号)、《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六安白鹭洲古墓葬群保护规划的批复》((皖文物保函〔2014〕261号)、《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六安市白鹭洲古墓葬群环境整治设计方案的批复》(皖文物保函〔2013〕491号)和《六安市白鹭洲古墓葬群环境整治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的安排,共计168.53万元。

  6.提前下达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107.5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107.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文化类资金的通知》(财教〔2019〕1508号)安排,共计107.5万元。

  项目内容:共计107.5万元,其中;①市本级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补助7.5万元;②白鹭洲古墓葬群环境整治100万元。

  1.市级补助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97号)以及博物馆实际情况安排,共计150万元。

  项目内容:共计150万元,主要包括:①征集宋、明、清等时期的瓷器15-20件(套)70万元,用于丰富馆藏和举办原创特色展览;②自助导览服务系统和社教服务系统建设80万元。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文物和陈列品购置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万元。

  2.提前下达博物馆免费开放中央资金项目支出324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32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445号)安排,共计324万元。

  项目内容:共计324万元,其中:①馆内正常运转和维护160万元;②专题展和临展的布展、宣传30万元;③东耳房临展厅的改造134万元。共324万元。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物业管理费99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6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万元。

  3.提前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06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10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1428号)安排,共计106万元。

  项目内容:共计106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监测与调控项目。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劳务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1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等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车辆数量和市政府统一规定的公车费用标准纳入预算。

  2021年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0.93万元,较上年减少28.62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文物局和博物馆物业管理费用及水电费用预算减少。包括:办公费56.4万元、水费31.94万元、电费126.42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175.18万元、差旅费5.5万元、会议费8.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17万元、福利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

  2021年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万元。

  根据《六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六政办[2011]91号)和《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统一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六资组[2015]1号)文件规定,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国有资产交由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根据《六安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六车改办[2015]11号)文件规定,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机关本级及局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事业单位)的车辆交由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2021年共安排资产购置支出3项,资金总额253.43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安排253.43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市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经费100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2、执法服装购置和三大平台网租3.43万元,其中: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43万元。

  主要购置:执法服装购置3.43万元(根据文件要求执法服装每人2套,2021年新进人员4人*3282元/套*2套=26256元,执法用鞋和冬季执法保暖外套2000元/人*4人=8000元,共3.43万元)

  3、市级补助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0万元。

  主要购置:①征集宋、明、清等时期的瓷器15-20件(套)70万元,用于丰富馆藏和举办原创特色展览;②自助导览服务系统和社教服务系统建设80万元。

  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所有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6个,涉及预算资金4715.33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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